“入住时,前台服务员并没告知过12时多收半天房费。中午时,也没电话通知我,等我退房说要加半天房费。”方先生住了酒店几天,中午14时08分退房时,被告知超过规定时间,要求多收取半天房费200多元。方先生与酒店协商不下拨打12315投诉。消保委人员迅速来现场并调解,双方达成一致,方先生拿回多付房钱。
“其实,中午12时不退房加收房费是2002年《中国旅游饭店行业规范》第十条规定。不过,早在2009年《中国旅游饭店行业规范》中就被删除,改为"饭店应在前厅显著位置明示客房价格和住宿时间结算方法,或确认将上述信息用适当方式告知客人。"但现实中,还是有不少消费者和经营者并不了解。”消保委工作人员表示,如酒店旅馆依然执行中午12时退房,逾时加费制度并不是不可以,但必须明确告知,让消费者有知情权和选择权。而消费者涉及费用相关细节问题,可在入住时向酒店方了解清楚,避免产生不必要的纠纷。
会员2376:好评
很好,干净,整洁,交通便利,服务态度好,下次还住!!
会员8422:好评
极差的体验,电视剧打不开,打电话到总台说客房经理下班了,让送根网线说走不开让自己到前台拿,住了几年酒店还是第一次碰到这样的.房费也是接近300的了,连个旅馆都不如
沈颖杰:好评
服务员都跟和蔼、整体硬件略陈旧、需要维修一下了、纱窗、门锁、防盗链(基本没有)电水壶、浴室门等、建议可以修葺一下!即使这些小小不足、也是觉得比快捷要好! 仍然推荐